今天下午兩點
去警局做筆錄
因為原本承辦員警調去了南部
所以由一位藍警官接手
這位藍警官給我的感覺相當好
感覺他是一位相當公正的人
不像上一位承辦員警
光是講話態度就差很多
上一位員警感覺就是把我當作肇事者、嫌疑犯來審問
連賠償方面,都要我趕快賠償對方。
這一位員警立場一開始就很中立
也完全是就事論事
依照現場圖以及筆錄還有照片來判斷
認為並不是所有責任都在我這
對方完全將錯歸在我身上真是太離譜了
當然 那個金額也讓藍警官直說
那個女人眼裡根本沒政府了
以為別人都是任由她開價
她撞人還要別人賠錢給她
藍警官也看的出
我們這邊是有意要和解的
是對方的不友善不願意和解
那個女人說話真是不老實
兩次調解她都堅持要十五萬
結果去警局居然跟員警說
她第二次調解是說要十萬
其實也不怕她扯謊
調解委員會那邊都會有紀錄的
這種說話顛三倒四的人
就讓她扯謊吧
這位藍警官人真的很好
在做筆錄上有些必須強調清楚的地方
也有稍微給我暗示
叫我要講清楚 才不會到時候因為這點疏失變成我有過失
如果是上一位承辦的張警官
大概是希望我趕快賠償那個瘋子十五萬吧!!!!
有時候真懷疑那個警官是不是跟那瘋婆子有關係
那個瘋女人講什麼他就信什麼
我講什麼 就硬是要說我要撇清責任!!!!!
此刻真的相當慶幸承辦員警換人了!!!
做完筆錄之後
稍微跟員警聊了一下關於到時候上法庭的事情
員警說 車禍鑑定他叫對方去做了
老媽問為什麼是叫對方去做
藍警官就說 這樣你們才不用花那三千塊阿~(偷笑)
藍警官還真讚阿!!!讓那個女人去花這三千塊錢
其實上法院對我來說
得到的判決會公正許多
也不用任由對方漫天開價
我也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釋跟賠償
只是這要耗費的時間實在太多太多了
現在的工作才正要步入軌道
不希望因此影響到... 老天保佑!!
- Oct 22 Sun 2006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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