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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擾已久的車禍官司
已於日前到地檢署偵查後
今天收到判決
我方不起訴
對方過失傷害成立
其實
我並沒有因此想跟對方求償什麼
只想趕緊了結這件糟糕透頂的事情
畢竟
身上不只這件事情
為什麼要說暫定結局呢
因為有七天內不服判決上訴
我不知道對方是否會上訴
所以
先暫定了
但
真的很希望到此終結
因為目前我的身心
經不起不斷的打擊了
老天保佑
這件車禍官司
到此結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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