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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抄錯序號 法師被誤當賊傳喚
更新日期:
2008/01/27 04:09
〔記者王瑞德、黃立翔/台北報導〕一字之差,差之千里!
台北市警方曾偵辦一起民宅竊案,鎖定歹徒偷走的行動電話序號,竟循線傳喚當年的佛光山住持心定法師到案,還查扣法師的行動電話,最後發現竟是抄錯號碼,急忙親自送手機上佛光山,並向心定法師道歉。
92年間,台北市一名羅姓女子的手機和財物遭竊,台北市刑警大隊根據失竊電話的IMEI序號追查,發現手機持有人是佛光山第六任住持心定法師,心定法師被通知到案後,警方查扣這支手機,通知失主羅女領回。
心定法師說,他的手機是由蘇姓女信徒代辦,蘇女到案後說,手機是向通訊行辦理,當時是以手機搭配門號申請,而且是全新的摩托羅拉手機。
警方重新審視卷宗,赫然發現竟是承辦刑警搞錯其中一個手機序號的號碼,這一驚非同小可,立刻通知已領回「贓物」的羅姓女子交回手機,再火速帶著手機到佛光山登門道歉。
此外,台北縣一名郭姓豬肉攤商去年被綁票勒贖,獲釋回家後,根據家人電話紀錄查看歹徒來電,認定是已分手的女性密友電話,警方聯繫此女出面,才發現「被害人」和女子關係匪淺,兩人手機特別挑選連號,而綁匪使用被害人手機向家屬聯絡,被害人「誤認」是該女的手機號碼,擺了個大烏龍。
看到這則新聞
心裡只有一種感覺『又來了』
如果不是這次是一位法師被當成嫌犯,又剛好是由信徒幫忙辦理,而且該手機也是全新的,才得以洗刷罪嫌。
萬一這麼恰巧,這次被當成嫌犯的是一般百姓,又是已經買很久的手機,也根本不記得是哪時候購買的,那不就活該被當成嫌犯了,警察杯杯們不要說不可能那種屁話,有太多冤獄都是因為巧合造成的。
我想除了要向被誣賴的法師道歉以外,發生錯誤的員警也應該懲戒一番吧!!?
看看上頭報導,只有說後來發現錯誤趕緊將被誤當成贓物的手機領回,送上山向法師道歉,
完完全全都沒有提到該名犯錯員警是否有給予適當的處罰,講的更難聽一些,或許就想這樣不了了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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